任选其一:
| 数据 | 处理 |
|---|---|
| 账号(用户名、密码摘要、邮箱) | 删除 |
| 紧急联系人(姓名、邮箱、电话) | 删除 |
| 数字遗言文本 | 删除 |
| 每日活跃计数(步数/解锁/充电)、最后位置 | 删除 |
| 登录/守护令牌与会话记录 | 立即撤销并删除 |
| 报警记录(含已发送的预警邮件正文) | 删除服务器侧记录;已投递到您紧急联系人邮箱的邮件我们无法撤回,需由该联系人自行删除 |
| 同意与撤回记录 | 依第 57 项法定留存期限继续保留(见下) |
| 访问日志 | 到期自动清除({{LOG_RETENTION_DAYS}} 日) |
以下情形我们须依法留存,且留存期届满后立即删除:
删除后,存储于备份介质中的副本会在下一次备份滚动周期(≤ {{BACKUP_ROTATION_DAYS}} 天)内被覆盖清除; 在该期间内备份副本不会被用于任何业务处理,且访问受严格限制。此为个保法允许的技术性延迟。
如需在注销前取得您数据的机器可读副本(查阅/复制权、可携带权), 请在申请中注明,我们会以 JSON 或 CSV 提供。
若您是我们系统内某用户的紧急联系人,且不希望自己的联系方式被存储, 可联系我们删除,我们将通知该用户更换联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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